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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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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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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天津市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天津市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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