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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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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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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在出版环节是否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一条(一)5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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