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65.股东变更出具税源监控怎么操作?

答:1、对企业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发生转让、赠与、继承、合并、分立及其他涉及股权变更的行为,需先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信息变更。


2、对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发生转让、赠与、继承、合并、分立及其他涉及股权变更的行为,被投资企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股权变更”模块办理股权转让税源监控申请,并推送到自然人股东进行确认,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税源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市场监管部门,纳税人可直接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