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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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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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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应当向哪里申报解缴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四)的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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