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收藏

关于四川税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通过公开比选采购2023年省局机关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20220213


二、项目名称:四川税务2022年采购2023年省局机关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采购预算:43.2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因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滨江东路和临江东路办公区现有计算机设备和办公网络日常维护服务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局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网络顺利运行,本项目将购买3人分别驻守省局临江路办公区和滨江路办公区完成相关运维工作。


五、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只发电子文件)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临江东路办公区217号办公室领取。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与领取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在领取公开比选文件时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地点


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7:30


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四川省税务局临江东路办公区217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2号)。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九、本比选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  静   028-85432786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