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14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第4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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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一次修正,第53号第二次修正)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略)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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