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7年10月26日市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8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1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