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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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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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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


由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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