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虽然于2022年10月30日到期,但2022年第四季度仍有30天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符合28号公告规定,该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生产设备,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