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请问该公司11月份购置的一套生产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虽然于2022年10月30日到期,但2022年第四季度仍有30天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符合28号公告规定,该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生产设备,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