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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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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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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导入工资薪金数据,为何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导入工资薪金后,选择需要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范围,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会自动按照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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