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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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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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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企业没有经营,还需要申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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