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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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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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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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