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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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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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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填写?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应填报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按照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减免税额。


A107040表中第1行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主表第23行)≤100万时,减免额=应纳税所得额×22.5%,即A107040表中第1行=主表第23行×22.5%;


年应纳税所得额(主表第23行)>100万且≤300万时,减免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20%+(100万×22.5%)。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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