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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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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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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清远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获得清远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获得清远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2023年获得清远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清远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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