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部分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12-30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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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1、自2025年1月8日起,本法规中A107010、A107040、A100000、A105080、A107012、A107050、A109000、A109010、A101010、A101020、A102010、A102020、A103000、A104000、A105000、A106000、A107011、A107020、A107030、A107041、A107042、A108000、A10801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2、自2022年12月30日起,本法规中A105080、A105100、A107010、A107012、A107040、A10500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 3、自2021年12月31日起,本法规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0000、A105080、A107010、A107020、A107040、A107042、A108010、A109000、A107012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4、自2020年12月30日起,本法规中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70、A105080、A105090、A105120、A106000、A107020、A107040、A107042、A108010、A105120、A100000、A10800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5、自2019年12月9日起,本法规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60、A105070、A107010、A107011、A107040、A100000、A105080、A106000、A107020、A10801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6、自2018年12月17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50、A105080、A105090、A106000、A107010、A107012、A107020、A107040、A107041、A107042、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废止。A100000、A105030、A108000的填报说明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小竹提示
1、自2025年1月8日起,本法规中A107010、A107040、A100000、A105080、A107012、A107050、A109000、A109010、A101010、A101020、A102010、A102020、A103000、A104000、A105000、A106000、A107011、A107020、A107030、A107041、A107042、A108000、A10801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2、自2022年12月30日起,本法规中A105080、A105100、A107010、A107012、A107040、A10500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 3、自2021年12月31日起,本法规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0000、A105080、A107010、A107020、A107040、A107042、A108010、A109000、A107012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4、自2020年12月30日起,本法规中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70、A105080、A105090、A105120、A106000、A107020、A107040、A107042、A108010、A105120、A100000、A10800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5、自2019年12月9日起,本法规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60、A105070、A107010、A107011、A107040、A100000、A105080、A106000、A107020、A108010的表单、填报说明依据参见文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6、自2018年12月17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A000000、A105000、A105050、A105080、A105090、A106000、A107010、A107012、A107020、A107040、A107041、A107042、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废止。A100000、A105030、A108000的填报说明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其中,《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调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0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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