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5-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12366电子税务局办事指南——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事项名称】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申请条件】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范围包括: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等。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办理材料】


1.经税务机关认定为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需每年定期报送企业税收调查数据的企业:

image.png

2.经税务机关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需每年定期报送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调查数据的企业:

image.png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image.png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税收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调查数据,反映分户基本信息。


5.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经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人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数据。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