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的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第二条之规定,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照顾农牧业生产的负担,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