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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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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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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铁路运输企业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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