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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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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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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纳税人转让其未全额实缴出资的股权份额,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的规定:“(四)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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