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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小竹前瞻:中国和日本签订了一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适用于中国税收和日本税收,包括人的范围、税种范围、一般定义、居民、常设机构等内容。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但不应包括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