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24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 2 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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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小竹前瞻:根据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海关联合发布通告,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为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5 年第 3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1 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海关联合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为黑龙江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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