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1-11-28
发文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十六号
发文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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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部门规章(局长令第16号)

小竹前瞻: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废止8件部门规章,具体废止文件详见正文。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1987年12月18日)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1989年4月19日)


4.专利收费标准(1985年1月19日)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1986年2月5日)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1992年8月18日)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1992年10月1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试行)(1991年12月29日)



                                  局 长 王景川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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