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文件要求,及省市两级政府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贵安新区税务局经清理确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