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31
发文字号:
沪税发〔2023〕9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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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薪火相传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等4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小竹前瞻:根据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审核确认,4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市2023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随文发布。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薪火相传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等4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3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上海市2023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薪火相传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等4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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