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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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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黄石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公告

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式: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黄石市本级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年。


三、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024年1月1日以后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自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2024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享受免缴或缴费后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一)村、社区“税费E站”缴费:前往居住村(社区),找到“税费E站”窗口,工作人员辅导缴费。(二)掌上自助缴费:手机下载“楚税通” APP缴费。(三)银行网点缴费:市本级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汉口银行;大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阳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四)税务大厅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缴费。(五)学校归集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黄石城区税务大厅归集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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