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成员:
近期,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发布途径有所调整。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开展,我中心制定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信息披露及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汇交公告〔2008〕6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信息披露及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信息披露及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