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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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税务局反映。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pdf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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