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5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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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质量,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需联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1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8日08:3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5日18:00停机升级,暂停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1月9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三)税务机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1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于2024年1月8日00:00停机升级,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1月12日00:00正式开放,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停机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如果您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33热线、12345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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