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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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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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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的通告

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恰逢法定休假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4年1月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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