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恰逢法定休假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4年1月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