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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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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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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进口货物纳税地点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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