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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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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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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父母各扣除一半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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