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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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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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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479.房产信息要变更,如何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

答: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选择“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进入界面,即可看到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点击“应税明细”——“变更”录入相关信息以及“变更时间”——“保存”。


注意:录入“变更时间”后,税源信息从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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