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6-04-11
发文字号:
规划〔2006〕49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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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有色等16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我委在确认并公布96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定准位、定好位,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突出主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中央企业主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中央企业主业

关于公布中国有色等16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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