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文字号:
发改地区〔2023〕958号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收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0日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地区〔2023〕958号).pdf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地区〔2023〕958号).pdf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