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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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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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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合肥市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政策解读

2022年9月2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合肥市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近年来,我市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持续推动企业上市,利用金融资本力量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赋能,上市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快上市融资,经学习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行动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行动计划》的制定意义是全面提升合肥城市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利用资本市场增添发展动能,助推合肥市“科创名城”“产业名城”建设。《行动计划》的总体考虑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总体要求是抢抓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围绕“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重点领域,助力一批符合导向、治理规范、发展向好的企业通过上市做优做强,为全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资本支撑。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2022—2026年)努力,力争实现全市上市企业数量更多、质量更好、布局更优,在产业支撑、引领发展方面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26年末力争全市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末实现翻番,达到140家以上。工作举措主要是围绕企业上市服务方面的重点领域,提出充分发掘上市后备资源、扎实开展企业上市培育、积极做好上市协调服务、强化股权投资体系支撑、优化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持续协同各类要素保障、稳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七条具体工作举措。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调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推进合力、做好宣传引导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学习杭州、南京、苏州、宁波等先发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行动计划》初稿,向相关市直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共31家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广泛征求了在肥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我局予以吸收采纳并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合法性审查后,经2022年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定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经过5年(2022—2026年)努力,力争实现全市上市企业数量更多、质量更好、布局更优,在产业支撑、引领发展方面的能力显著提升。每年动态保持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100家以上、辅导备案企业30家以上,到2026年末:力争全市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末实现翻番,达到140家以上;力争全市上市公司新增再融资金额不少于1000亿元,实施再融资上市公司不少于60家,上市公司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上市公司市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超过120%;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全市重点产业链全覆盖,全市新增上市公司中重点产业链企业占比达到80%以上。


五、主要举措。


一是充分发掘上市后备资源。主要是通过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产业链牵头单位、中介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多种渠道遴选、发掘上市后备企业,并动态管理、分类服务、协同培育,以夯实五年企业上市倍增工作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企业上市培育。主要是创新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为企业上市提供智力支撑。依托各大交易所在肥服务基地,为拟上市企业搭建上市辅导、推广展示、融资对接的平台。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等。


三是积极做好上市协调服务。主要是对企业上市涉及相关事项办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探索建立“一站式”合规证明开具机制,加强对企业上市募投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方面工作保障,妥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企业上市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引导中介机构提升上市服务质量等。


四是强化股权投资体系支撑。主要是完善市本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做大做优市天使基金、市种子基金,落实打造科创资本中心奖补政策,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落地等。


五是优化企业上市奖补政策。主要是推动奖补节点前移,缓解企业上市进程中的资金支出压力。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安徽证监局辅导备案、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企业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的再奖励50万元。对企业直接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补助。对迁入我市的省外上市公司、重点拟上市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等。


六是持续协同各类要素保障。主要是落实产业政策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公司的支持。对政策有效期内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上市后备企业成功上市前实际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按年给予50%最高50万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等。


七是稳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主要是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我市以及并购标的迁入我市符合大项目认定标准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等。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重点项目实施“领导包保服务”,全力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和推进工作。二是建立调度机制。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及时协调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进程中的问题。企业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常态化梳理问题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需市级层面协调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后,提请市领导调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上市倍增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并纳入金融工作绩效考核,对当年企业上市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开发区予以通报激励。四是凝聚推进合力。汇聚各方资源,高质量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等形成合力,在资本市场智库研究、政策咨询、培训辅导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为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五是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上市意识,提前谋划、合规经营、做大规模。加大资本市场发展宣传引导力度,深挖企业上市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企业竞相上市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


将做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顺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向,以合格上市主体梯次培育为主线,以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为依托,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加快上市节奏与提升上市质量相结合,持续提能力、优服务,注重强监管、防风险,助力一批符合导向、治理规范、发展向好的企业通过上市做优做强,为全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资本支撑。


政策咨询处室: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5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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