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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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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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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前期已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了暂未开具发票的应税收入,之后月份补开发票后应如何填报?

前期已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了正数的,在补开发票月份,通过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负数冲减当期销售额,当期开具的蓝字发票如实填报在对应栏次。申报时如出现比对异常,请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远程办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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