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公益性慈善捐赠,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宁波市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