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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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解读 问答《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第一条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通告的实施期限?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工作分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业保险费登记、核定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六、专有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金:是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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