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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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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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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原因预缴时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还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享受优惠,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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