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