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可在新电子税务局操作,在新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对外支付备案,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菜单。
这时,系统会进行业务检测,校验当前纳税人是否采集过跨境合同信息,企业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办理。
若不存在跨境交易合同信息,则提示“您当前未采集跨境交易合同信息”,需点击[去采集],系统自动跳转[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完成合同采集。在合同采集页面,需点击“新增合同”按钮进行合同信息的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行附送资料报送。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上传至系统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合同采集。
若存在合同信息或完成合同采集后,可回到备案界面,点击“新增备案”并选择需进行备案的合同,进入备案信息填写界面,完成备案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即可进入表单预览。表单信息有误,可点击“返回修改”修改错误信息,确认表单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备案。备案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查验码,纳税人持备案编号和查验码到银行即可完成对外支付。
在这里也要特别提醒大家,如果备案完成后,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的,可以选择变更或作废备案记录。
选择需要更正的已备案记录,点击“变更”
选择需要作废的已备案记录,点击“作废”,再次确定后即可作废成功。但是当已备案记录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时,是不允许作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