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文字号:
宁科规发〔2025〕1号
发文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收藏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保科技型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合规推进,我厅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4〕4号)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将全文中“创新型示范企业”的名称修改为“创新型标杆企业”。


二、将第一章第二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修改为“技术引领作用显著的自治区内居民企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3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