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29
发文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公告2025年第2号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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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新疆公安英烈基金会


4.新疆红石慈善基金会


5.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


6.新疆慈善总会


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慈善总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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