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文字号:
冀人社字〔2025〕105号
发文机关: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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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667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20034元(300%)。


2025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410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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