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文字号:
宁财规发〔2026〕9号
发文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财政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2.《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4月23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