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文字号:
黔财税〔2021〕49号
发文机关: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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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关于确认桐梓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1〕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我省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桐梓县红十字会


2.正安县红十字会


3.钟山区红十字会


4.水城区红十字会


5.六枝特区红十字会


6.织金县红十字会


7.凯里市红十字会


8.镇远县红十字会


9.黄平县红十字会


10.三穗县红十字会


11.岑巩县红十字会


12.剑河县红十字会


13.丹寨县红十字会


14.施秉县红十字会


15.从江县红十字会


16.榕江县红十字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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