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27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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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顺利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决定将《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凉地税发〔2009〕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公布继续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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