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文字号:
津医保局发〔2021〕88号
发文机关: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教委
收藏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86号),做好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宣传培训,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教委
2021年10月15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