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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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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福永税务所、沙井税务所、松岗税务所、福海税务所、新桥税务所、燕罗税务所职能调整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提升办税体验,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取消办税服务厅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福永税务所、沙井税务所、松岗税务所增设办税服务厅职能,福海税务所、新桥税务所、燕罗税务所增设税源管理职能,从4月25日起提供办税服务。


调整后的福永、福海、沙井、新桥、松岗、燕罗税务所为集办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职能为一体的税务所,管辖范围、办税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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