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2-04-22
发文字号:
深证所字〔1992〕第49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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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出市代表手工抄写“证券商股票、债券、现金、汇总差额报告表”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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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各证券商:


经过几个月的实际运作,本所电脑打印成交资料及股票价款清算表已正常稳定,因此,手工抄写“证券商股票、债券、现金、汇总差额报告表”已不必要。经征询出市代表意见,现研究决定:


一、从1992年4月25日起取消出市代表手工抄写上述表格。出市代表须认真加计成交单与本所电脑表数字核对一致。


二、出市代表在对账时应加计经手费合计,并在电脑表上签名确认,以示对该表资料负责。


三、出市代表在电脑表上抄上本公司上日清算头寸余额(由本所交收部提供),将回执联带回本公司。各证券商的会计或清算员应注意电脑表上的清算余额及上日余额,发现透支及时补进。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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